各单位、各部门:
为鼓励全省广大统计工作者积极开展统计科学研究,促进统计科学进步与创新,深化统计学术交流,省统计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评选限于集体或个人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统计科研成果,包括:
1.统计基础理论和方法方面的研究成果;
2.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成果;
3.利用统计资料和统计方法对重大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的成果。
评奖活动设研究课题、学术论文、统计专著(不包括统计教材、论文汇编)、信息技术四个类别。其中,课题须经过鉴定,专著为出版社正式出版,信息技术成果须经过鉴定或已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每类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报送要求
请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9月15日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5份)、成果3份报科研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论文成果可提供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外文论文需提供中文翻译版。
联系人:赵扬,89638019
邮箱:kyc@sdmu.edu.cn
附件:1.第十二届山东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参评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