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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2019年10月01日 09:41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我省可推荐候选人名额为15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推荐。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能再次推荐。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具有良好学风、作风,严守科研伦理规范,守住学术道德底线,遵守科研诚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1.各市党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团委共同推荐本市候选人,其中济南市、青岛市可推荐2名,其他市可推荐1名。为简化工作环节,各市推荐工作由市科协具体负责,但推荐人选需征求市党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的同意后上报。

2.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可推荐候选人3名,其他高等学校可推荐候选人1名;各科研院所可推荐候选人1名;省国资委可推荐企业候选人2名。

3.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山东省青年科学家协会可推荐候选人5名。

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不在我省推荐范围;不受理专家提名或个人渠道推荐。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做到优中选优,保证人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候选人如实填写《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有意申报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老师请于2019年10月9日前填写推荐表一式10份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候。

联系人:赵扬,88617765

邮箱:kyc@sd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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