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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2012年11月13日 15:00  点击:[]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命题工作,并完善考试试卷库,推进教考分离,建设良好教风、学风、考风,结合我校当前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本次考试命题工作作如下安排,请继续认真组织落实好。

一、命题要求

1.要根据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命题,考核点要分布合理,难易程度和题量要适中。根据课程性质,把握好理论考试内容与技能考试内容的比重。偏重于基本理论的课程,命题时要注意重点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避免死记硬背类的试题。偏重于技能的专业课程,命题时要注意重点考核学生的应用能力和技能掌握情况。

2.在命题的过程中,要参照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标准和内容,更加客观、合理地考核学生的职业能力。

3.各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4.本学期每门考试课出ABCD共4套试卷和与之匹配的ABCD共4套答案要点(含评分标准),大学英语和计算机文化基础两门课程出8套试卷及相应的答案要点(含评分标准)。每套试卷都要认真准备,便于随机抽取。答案要点独立成文,不得直接附在试卷后。各套试题间原题重复率不超过10%。

5.两人以上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要共同命题,以保证各套试卷之间内容的协调。

6.卷面的试题类型不作统一要求,但类型不宜过多,所有卷面的试题类型一律不超过五种。各学院可根据课程教学要求确定命题类型。另外,考试将统一采用专门答题纸书写答案,命题时试卷卷面不需要保留答案空间。

7.鼓励考试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选择灵活多样的考核模式,突出过程考核、技能考核在课程考核中的重要作用。以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核的技能课试卷也要分套,报教务处备案。

8.考查课考核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定,其考查内容、形式和安排由各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其中,公选课考核不合格者,应重修。

二、组织安排

1.各学院院长是考试命题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的考试命题负总责;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考试命题的工作协调;教研室主任具体组织任课教师命题和质量验收;办公室主任协助教学副院长负责命题考试的工作联络。

2.所有各考试科目试卷(包括答案和评分标准)收交截至时间为11月30日,形式为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送教务科。因试卷命题存在质量问题对考试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命题责任人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3.严格保密工作。所有参加命题人员一定要严守纪律,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特别防止以辅导名义泄题。发现泄漏者,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三、说明

1.试卷体现着学校教学的目标要求,试卷质量是对命题部门及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态度的直接检验。请各学院继续从对学生负责、对教学负责、对学院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命题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负起责任,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2.新课程按相关规定处理,教务处将从试卷库中直接随机抽卷付印。确因教学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或教学模式发生变化而要求考试内容和形式发生变更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对试题库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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