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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0年05月26日 12:25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我院现实行奖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及比例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6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50元。

一、二、三等奖学金的比例分别按各系(院)学生总数的1.5%、3%、5%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人数之和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

二、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1、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

2、评定工作一般在新学期开始二周内进行

3、奖学金评定由各系(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有班主任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提出候选人名单,系(院)审核后报学生各总部审核,最后由学院审批。

4、凡受纪律处分者,学年内不得享受一、二、三等奖学金。

三、奖学金的颁发

奖学金评定工作结束后,由学院发文,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颁发奖励证书。

一、二、三等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部一次性颁发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院规定停止执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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