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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2010年05月26日 12:07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第二条

社团宗旨:

第三条

社团性质:

第四条

特色活动:

第二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社员的权利

(一)获取参加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社长等管理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按时缴纳会费注册。会员中途退出,需向社长等管理人员上交说明,已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

第三章 组织结构的职责

第七条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理事若干。任期一年。

第八条 社长等管理人员的产生办法

(一)社长在会计系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学生会社团部备案。

(二)理事由社长提名,经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理事会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社长空缺的,有理事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由社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长、副社长、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会计系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经费和财务

第十条 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 各协会日常活动离不开会费的支持,但为了防止乱收费的现象出现,社团部特统一规定,每位会员只收取10元会费,如有其他要求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提出申请,并注明详细原因,如情况属实予以批准。各协会要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不得私自挪用。

(二)赞助费用 赞助费用由各社团内部管理,采取财务和出纳相分离,钱与账簿分开保管的措施,财物每一笔支出均有社长,出纳和财务人员的共同签名方可生效并附有协会会章,出纳人员才可支出经费。

(三)其他费用 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提交,进行备注。

第十一条 经费的去向

经费要全部用于社团及社团部相关活动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挪用经费 。经费每一笔支出均有社长,出纳和财务人员的共同签名方可生效并附有协会会章,出纳人员才可支出经费。

第十二条 财务的管理

(一)各社团必须有自己专用的账簿。记录时要标明花费的时间,用途并附有发票等证明。每笔业务的发生必须有社长,财务和出纳的签字并附有社团盖章,社团部方可承认,否则视为无效。

(二)各社团以纳新经费的70%上交社团部,该部分经费支出需由各社团同意后才予以批准使用(注:该部分经费由社团部做统一活动时方可使用)其他30%的经费由社团内部管理,采取财务和出纳相分离,钱与账簿分开保管的措施,财物每一笔支出均有社长,出纳和财务人员的共同签名方可生效并附有社团盖章,出纳人员才可支出经费

(三)账簿审核 为了保护社员的切身利益,社团部必须履行义务。每月最后的一天,各协会管账人员向社团部上交账簿。审核后,社团部部长及主管社团部副主席或老师签字方可生效。如逾期超过一周的,社团部有权没收账簿,收缴会费,通告批评直到上交账簿。

第五章 换届与纳新

第十三条 社长换届

各社团社长换届和学生会换届同时进行的,不得私自交换届。换届后,将换届结果以书面形式交给社团部,由社团部向团总支申请意见后决定。

第十四条 重新注册

各社团不论上届是否注册交接完后都必须重新注册,注册需要交申请书及章程(电子文档形式)。

第十五条 纳新制度

(一)纳新安排

各社团可提前做海报宣传介绍自己社团特点并注明系别,但不可私自纳新,由社团部统一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可统一纳新。

(二)纳新制度

1.会费。各社团日常活动离不开会费的支持,但为了防止乱收费的现象出现,社团部特统一规定,每位会员只收取10元会费,如有其他要求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提出申请,并注明详细原因,如情况属实予以批准。各协会要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不得私自挪用。

2.人数。社团能否更持久更有活力的发展,关键取决于会员的支持,因此应该合理计划纳新人数。通过调查,规定各社团成员不得少于30人不得多于200人从而保证协会正常运转。

3.程序。协会纳新时要准确无误地在回执单记录会员的个人信息(姓名,班级,宿舍联系方式),纳新一周内会员名单要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印出上交社团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条例解释归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院社团部。

第十七条 社团条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八条 本条例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三届会计学院社团部部长: 刘 洋

第三届会计学院分管社团部主席:赵庆刚

2010年5月2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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