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会计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会计学院成立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孙永芹、邱兆学
成员:吴艳芳、刘树松、周晨、韩飞、叶陈云、韩晨、鹿海峰、张飞腾、李彬彬
二、转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
会计学院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36名,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专业 |
层次 |
2024级 在校人数 |
2025可接收 学生计划人数 |
财务管理 |
本科 |
97 |
9 |
审计学 |
本科 |
94 |
9 |
会计学 |
本科 |
97 |
9 |
资产评估 |
本科 |
99 |
9 |
三、转专业学生申请条件
(一)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详见《山东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中第二章申请条件)。
(二)学生第一学年成绩全部合格,如有不合格课程不得转入。
四、转专业考核办法
对满足山东管理学院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会计学院采取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具体如下:
(一)初试
考虑到转入学生专业情况多元化,课程基础不同,初试成绩选用学生大一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平均分,学生从教务系统取得成绩证明后须经转出学院审核盖章后方视为有效。
(二)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学生自我介绍(占20%)、老师提问专业相关知识(占50%)、现场交流(占30%),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政和道德品质、沟通表达、专业认知、心理健康等综合素养。
(三)录取办法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四)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由会计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后续通过会计学院网上发布,请关注会计学院网站,及时获取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五、转专业基本程序
按照学校规定,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接收流程如下:
(一)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2日,学生应在对申请转入专业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申请转专业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对于符合接收学院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签字确认后,交至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二)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转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附件2)报送教务处。
(三)2025年5月19日-2025年6月2日,转入学院严格审查申请转入学生材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公示转专业拟接收名单。转专业考核实施过程中如有其他重要事宜,请务必与学生本人联系确认。
(四)2025年6月6日前,二级学院将转专业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学校审批后,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至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获批转专业的学生,按期到接收会计学院报到。
(二)转专业学生修读的必修课程,经审核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可以进行学分替代。
(三)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自转入学期按转入
专业标准缴纳。
(四)在转专业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及时查看会计学院公示的转专业结果。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果有意退出,请务必在学校公示结束前向转入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后,一律不得退出,必须到会计学院拟转入的专业学习。
(六)为保证转专业学生能在转入专业顺利学习,请转出学院提醒本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转专业报名前务必了解相关拟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并到拟转入专业进行课程试听。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会计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张飞腾
联系电话:0531-89636859
会计学院
2025年04年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