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鲁管院发〔2017〕81号)文件要求,现将会计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2023年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孙永芹、邱兆学
副组长:鞠永强
成员:吴艳芳、刘树松、张飞腾、韩飞、叶陈云、周晨、鹿海峰、李敏、刘继森
二、转专业接收名额
三、接收(院内外)转专业学生选拔方案
(一)转专业条件
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执行。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所修读必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满足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确有专业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有相关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并能满足转入学院提出的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考核成绩的要求。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并须出具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材料。
(3)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复学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报(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4)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役的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读必修课程合格的,复学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2.政治思想觉悟高,学习认真刻苦,身心健康,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
3.对转入专业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有较强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4.已修读的全部课程无挂科科目,没有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的科目。
5.鉴于专业特点,会计学院转专业仅接受大一年级学生申请。
6.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1)专业学习优秀,在相关学科竞赛中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
(3)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作专业调整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春季高考、专升本、贯通培养转入本科段的;跨文理大类、艺术类;
3.校企合作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4.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最低录取成绩的;
5.应予以退学或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7.已经转过专业的;
8.从外校转入我校的;
9.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原则及录取办法
对满足山东管理学院及会计学院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如下:
1.笔试课程:凡申请转入财务管理专业(含校企共建专业)、审计学专业、会计学专业、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生需笔试《微积分》《大学英语》《会计学》课程。笔试科目成绩单科不及格的同学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程序:学生自我介绍、老师提问、现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过程中学生所需回答问题由学生随机抽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同学不予录取。
3.录取办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然后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参照学生具体情况调整录取人数,最终划定录取分数。
4.笔试和面试时间:由会计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会计学院网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四、基本程序
(一)信息公布
会计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会计学院网站统一发布。请关注会计学院网站,及时获取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学校规定,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查流程如下:
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13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课程成绩,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网上报名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确认后交至学生所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明德楼402办公室)。同时,学生需去招就处(明德楼110办公室),提供“高考成绩高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最低录取成绩”的证明材料;
2023年2月14日-2023年2月16日,转出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本学院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附件2)报会计学院;
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1日,会计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考核(含笔试和面试),同时协助学生填写提交《山东管理学院学分互认表》(附件3)《山东管理学院课程补修表》(附件4)《山东管理学院学分互认课程情况说明表》(附件5),审核结果在会计学院网站公示并报送教务处,转专业过程中如有其他重要事宜,请务必与学生本人联系确认;
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4日,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月27日(开学第三周周一)到转入学院报到、学习。
五、转专业退出说明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请及时查看会计学院公示的转专业结果。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果有意退出,请务必在学校公示结束前向会计学院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后,一律不得退出,必须到会计学院拟转入的专业学习。
温馨提示:为保证转专业学生能在转入专业顺利学习,请各学院提醒本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转专业报名前务必了解相关拟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并到拟转入专业进行课程试听。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会计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张飞腾
联系电话:0531-89636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