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顶岗实习工作通知

2019年11月04日 10:57  点击:[]

一、顶岗实习时间: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

二、单位确定:

1.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2017级(专科)学生顶岗实习接收函”(附件1),并于2019年12月底前,将接收函拍照电子版提交至各班辅导员。如果需要更换顶岗实习单位的,应经过实习单位、学院同意,按照更换实习单位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2017级(专科)学生更换顶岗实习单位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同时提交新的顶岗实习单位接收函电子版。否则按实习不及格(暂缓毕业或不能毕业)处理并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按照自动退学处理。实习结束前,各班辅导员负责收集附件1和附件2原件报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

2.自主创业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自主创业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否则无法认定学分将影响正常毕业。

三、《顶岗实习协议书》

根据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要求,学校、学生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顶岗实习协议书》(附件6)一式三份,实习单位、学生和学校各一份,由辅导员负责收集并连同其他实习材料一起上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四、顶岗实习期间沟通

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跟家长、辅导员、指导教师保持通信畅通。通信方式发生变更时,应于变更当天告知家长、辅导员和学院安排的指导教师。学生可通过不同方式,每周主动与辅导员和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指导教师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对不主动与辅导员和指导教师联系、辅导员和指导教师又无法联系到该同学的,学院将与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确保学生在实习中的受控状态,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实习同学联系方式改变3天不告知老师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住宿管理

顶岗实习期间,严格住宿管理。实习期间,由学生自行安排住宿,并将住宿地点等信息及时告知辅导员和指导教师。学院明确规定,严禁男女生同居,一经查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实习周记》

实习周记(见附件3-1)每周都要将电子版发给指导教师,待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将实习周记汇总,并用A4纸打印实习周记封面(见附件3-2)规范装订上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收齐后交给教研室主任(周记不少于12次,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不少于8次)。

七、顶岗实习成绩单位的评定

实习单位可从顶岗实习学生的基本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等方面,结合单位的相关规定,在4月给学生出具《顶岗实习鉴定表》(附件5),评价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四个等级。

八、《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见附件4)在4月5日前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四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指导学生的30%。

九、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

1.评定时间2020年4月6日-4月12日

2.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

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与教师联系情况、实习周记情况、实习态度、实习单位评价、实习报告等五部分进行全面评价,实习周记(附件3-1)每周都要将电子版发给指导教师,待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将实习周记汇总,并用A4纸打印实习周记封面(见附件3-2)规范装订上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收齐后交给教研室主任(周记不少于12次,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不少于8次)。实习报告(见附件4)在2020年4月5日前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成绩评定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四个等级,优秀率不超过指导学生的30%。

十、工作分配

2017级(专科)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与辅导员工作分工

指导教师

走访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

保持与学生的联系畅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学生思想工作

收交学生每周实习周记并进行评价

与实习单位沟通,处理实习学生中的常见问题

指导实习报告,评定成绩

与企业沟通,督促签订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并负责收交

发现实习学生的典型案例,并及时向学工办推荐

配合实习单位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意外事故

辅导员

保持与学生的联系畅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做学生思想工作

评选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就业困难学生,督促填写上交各类表格

配合实习单位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及时处理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意外事故,负责学生实习前后的保险办理及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各类保险的后期处理

向学生传达各类考试信息

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核对贷款学生个人信息

山东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学生注册、学信网注册、毕业生信息核对

汇总学生的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并网上录入

负责毕业生档案、就业推荐表、就业登记表、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的转出等

学生入党、转正及培训学习等

学生毕业前的照相、信息采集、填写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需提交内容:附件1、(附件2)、附件6由辅导员收齐,附件3-1、3-2、附件4、附件5由指导老师负责。

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附件6需要实习单位盖章。

山东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