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创新精神的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 推进学分制的进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挥专长,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会计学院成立2019年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
组 长:邱兆学
成 员:鞠永强、杨琪、主子元、张杰、王培培、刘振晶、张文霞、彭利达、张飞腾、刘树松、耿艳华、周阳
转专业工作小组的职责:
1.制定转专业基本办法;
2.审核转专业申请学生的资格;
3.笔试、面试的组织;
4.最终录取人员的审核;
5.与职能部门信息的沟通与相关信息公布。
二、转专业接收名额
会计学院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额
专业 |
2018年 招生计划 |
2018级 在校人数 |
2019年拟接收转专业 学生人数 |
审计学(本科) |
120 |
120 |
4 |
财务管理(本科) |
80 |
83 |
6 |
资产评估(本科) |
80 |
76 |
2 |
会计(专科) |
200 |
192 |
6 |
合计 |
480 |
471 |
16 |
三、接收(院内外)转专业学生选拔方案
(一)转专业条件
按照《办法》文件中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执行。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详见《办法》第二章);
2.政治思想觉悟高,学习认真刻苦,身心健康,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
3.对转入专业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有较强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4.已修读的全部课程无挂科科目,没有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的科目;
5.鉴于专业特点,会计学院本、专科转专业仅接受大一年级学生申请。
6.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1)专业学习优秀,在相关学科竞赛中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
(3)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转专业原则及录取办法
对具备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及会计学院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如下:
1.笔试课程:凡申请转入审计学专业(含校企共建专业)、财务管理专业、资产评估专业、会计专业的学生需加试《微积分》、《大学英语》、《会计学》课程。笔试科目成绩单科不及格的同学不能参加面试,将学生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拟接收人数与面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范围。
2.面试程序:学生自我介绍、老师提问、现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过程中学生所需回答问题由学生随机抽取。
3.录取办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然后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参照学生具体情况调整录取人数,最终划定录取分数。
4.笔试和面试时间:由会计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会计学院网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四、基本程序
(一)信息公布
会计学院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会计学院网站统一发布。 请关注会计学院网站,及时获取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学校规定,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查流程如下:
2019年2月24日-2月25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课程成绩,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网上报名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山东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同时,意向学生需去招就处(明德楼192)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高考成绩高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最低录取成绩”的证明材料;
2月25日,学生将签字确认后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交至明德楼423办公室;
2月26日-2月28日,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会计学院网站公示,并由学生所在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及汇总名单(附件1)报会计学院;
3月1日-5日,本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考核,同时审核申请学生所需补修课程(附件2),确定拟接收名单;
3月6日-8日,教务处审核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3月8日(第二周周五)到会计学院报到、学习。
会计学院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