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法》的施行开创了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要求,为加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队伍建设,适应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在总结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修订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本次修订后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最大的改变有两点:一是降低了报考条件,在校专科生即可报考,对我院资产评估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专科学生来说是一大喜讯。二是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中《报名简章》),建议大家按照新科目报考。
希望大家积极踊跃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增砖加瓦。
温馨提示: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9:00至7月15日24:00
报名网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
如有不解之处,可前往办公楼422办公室咨询。
附件:1.《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