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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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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公告

2012年05月15日 20:29  点击:[]

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20日至7月20日,报名参加入伍预征的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n或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确认后打印《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对象登记表》、存跟以及《应届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各学院填写《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大学生应征入伍申请表》后,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办理相关手续。

一、具体流程:4月20日至7月20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初检初审阶段: 7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复审应征阶段: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审批定兵阶段: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补偿代偿阶段: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二、相关要求:

1、西校区学生在预征报名时,学校地址及邮编一栏按西校区地址及邮编填写,老校区则按老校区地址及邮编填写。

2、《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个人简历一览,要手写:何年-何年上初中; 何年-何年上高中;何年-何年上大学。每个阶段都要写上证明人(班主任)。填写好的不要改动。

3、所有预征对象在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向本人补偿学费一栏时,一律填写本人在校期间学校开办的银行及卡号,并在卡号后写上本人的名字,填写好的可手改。

4、《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背面: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需要到生源地征兵部门(区、县级武装部)盖章;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自主管理中心审核意见一栏,需到生源地区、县级教育部门(教育局)学生自主管理中心盖章。

5、体检、政审合格者在入伍前需将办好手续盖好章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同返回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以便办理入伍后学费补偿手续。

具体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收件人:陈沙 联系电话:0531--88617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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