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我校学生更好的了解社会实际,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的文件精神,本学年寒假期间在大一和大二学生中广泛开展专业社会实践和调研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要结合学生所学专业或课程,活动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支援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本次活动不包括已经安排顶岗实习的专业及其学生,这部分学生可按本学院顶岗实习的统一安排进行实习和实践。
学生寒假结束返校后,要向所在学院提交一份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格式:题目用宋体三号字并加粗、内容用宋体四号字,署名在题目下方。
各学院对学生寒假实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个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档案。各学院根据本部门情况和学生专业背景特点,选择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确定好活动方向和主要内容范围,做好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