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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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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2012年11月23日 15:32  点击:[]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不断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0、2011级在校团员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条件:

1、坚持四项其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业务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综合测评中无不及格现象。

4、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关心热爱集体,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优秀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共青团工作,珍惜共青团工作岗位,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政治坚定,素质全面,作风过硬。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开展工作方法得当,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团总支负责组织领导,做好发动、布置工作,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组织评选,评选结果经团总支审定后报校团委审批。

2、预备党员、党员,不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的党员团干部可参加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四、评选比例

优秀团员,不超过本院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每支部不超过2人。

五、评选时间及要求

1、2011年11月28日前各团总支评选完毕,将材料报学校团委。

2、报送材料包括:

(1)书面:《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电子版:《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推荐表》(Excel格式),发至朱敏办公平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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