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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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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届毕业生开展离校一年后就业追踪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2年07月01日 20:35  点击:[]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要求,我校在上报2012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时需同时上报2011届毕业生离校一年后的就业追踪帮扶调查状况。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追踪帮扶长效机制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为将此项工作做出特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结合上次对2011届毕业生离校半年就业情况的追踪帮扶调查情况,集中人力,进一步创新调查方法,对2011届全体毕业生离校一年后的就业状况进行再次详细追踪调查并进行帮扶。重新按照数据库模板完整填写有关内容。

二、各学院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数据报送学工部,同时上交调查报告,内容包括:1、毕业一年后就业状况分析;2、两次调查结果中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变化详情;3、对毕业生就业的帮扶措施;4、调查工作中的主要收获和存在问题;5、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等。

三、本次追踪帮扶任务时间特别紧,任务特别重,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克服困难,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双百”标准,即调查率达到100%,信息准确率达到100%。

四、要提前做好对2012届毕业生开展就业追踪帮扶的有关基础工作。我们要把对毕业生就业“四步追踪”(毕业半年后、一年后、两年后和三年后)作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向广大在校生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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