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使同学们养成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的良好习惯,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将重点加强对长清校区学生宿舍卫生状况的督促检查力度,进行学生宿舍公共卫生检查和评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1、检查全校学生宿舍、不分年级;
2、以检查学生宿舍内的公共区域为主。
二、检查范围 学生公寓1、2、3、4、5、6号楼检查4个区域:宿舍内地面、卫生间、阳台、宿舍门外地面;7号楼(无独立卫生间)检查3个区域:宿舍内地面、阳台、宿舍门外地面。
三、检查标准及计分办法:
(一)检查标准
1、室内地面清洁,无污渍、无垃圾、无杂物(10分);
2、室内地面物品(如凳子、鞋等)摆放有序(10分);
3、卫生间蹲便器内无尿碱、无污渍(20分);
4、卫生间内地面干净(10分)
5、卫生间内墙面干净(10分)
6、阳台地面干净(10分)
7、阳台墙面干净(10分)
8、阳台物品摆放整齐(10分)
9、宿舍门外地面无堆放垃圾现象(10分)
(二)计分办法 根据每项的检查结果,考虑扣分因素,计算总分。
1、室内地面瓷砖上有垃圾、杂物或明显污渍的,每块瓷砖扣1分,扣完为止。
2、室内地面物品摆放,按照五个区域检查(即:两个床下、两个桌下及中间区域),有1处区域物品摆放无序扣2分。
3、卫生间蹲便器内有尿碱或污渍的,每平方厘米扣2分,扣完为止。
4、卫生间内地面瓷砖上有垃圾或污渍的,每块瓷砖扣2分,扣完为止。
5、卫生间内墙面瓷砖上有污渍的,每块瓷砖扣2分,扣完为止。
6、室内阳台地面瓷砖上有垃圾或明显污渍的,每块瓷砖扣1分,扣完为止。
7、室内阳台墙面瓷砖上有污渍的,每块瓷砖扣2分,扣完为止。
8、室内阳台物品摆放无序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9、宿舍门外地面瓷砖上有垃圾堆放的,每块瓷砖扣5分,扣完为止。
四、评比标准 1、2、3、4、5、6号学生公寓楼评比标准:满分100分。总分98分及以上为优秀;92--97分为合格;86--91分为基本合格,85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7号学生公寓楼楼评比标准:满分60分。总分58分及以上为优秀;54—57分为合格,50—53分为基本合格,5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工作安排 1、11月7日至11月10日课余时间全校学生集中进行宿舍公共卫生大扫除。
2、11月11日至13日各学院内部进行检查评比,评定优秀宿舍、合格宿舍、基本合格宿舍和不合格宿舍。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于14日上午报学工部。
3、11月14日至20日学工部、团委、校学生会组织检查,对优秀宿舍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并计算各院优秀宿舍率,在校内网站进行公布。
六、说明 本次检查评比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召开师生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一是对本次宿舍检查所确定的检查原则、检查范围、检查标准、计分办法和评比标准等征求意见,修正后,进一步制度化,作为下一步学校公寓管理的长期标准执行;二是对本次检查评比活动的组织形式、检查时段及今后的检查频率征求意见,形成一个能够为大家普遍接受并确保实效的工作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