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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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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年度期末考试考生须知

2013年01月06日 10:42  点击:[]

考 生 须 知

1、考生必须严格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2、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要求照片清晰真实。并主动出示,放在桌面上。

3、考生入场后按监考老师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

4、考生不准自行携带草稿纸。

5、考生提前10分钟入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4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6、发下试卷后,必须先在试卷和草稿纸上写上班级、姓名、学号,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监考老师宣布考试开始,方可答卷。

7、考试结束后,停止答题,在原座位坐好,由老师按顺序收卷,不准自己交卷。

考 试 纪 律

1、严禁代替别人考试。

2、严禁携带课本、复习资料及小抄进入考场。

3、严禁抄袭别人试卷。

4、考试过程如有问题举手示意,严禁交头接耳和私自相互借用文具。

5、手机必须关机上交,不关机者视为作弊。

违 纪 处 理 规 定

1、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且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2、取消该学年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包括评优评先、入党和奖助学金等。

3、情节严重者取消专升本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学生干部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者,除上述处分外撤销所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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