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生 须 知
1、考生必须严格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
2、考生参加考试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要求照片清晰真实。并主动出示,放在桌面上。
3、考生入场后按监考老师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
4、考生不准自行携带草稿纸。
5、考生提前10分钟入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4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6、发下试卷后,必须先在试卷和草稿纸上写上班级、姓名、学号,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监考老师宣布考试开始,方可答卷。
7、考试结束后,停止答题,在原座位坐好,由老师按顺序收卷,不准自己交卷。
考 试 纪 律
1、严禁代替别人考试。
2、严禁携带课本、复习资料及小抄进入考场。
3、严禁抄袭别人试卷。
4、考试过程如有问题举手示意,严禁交头接耳和私自相互借用文具。
5、手机必须关机上交,不关机者视为作弊。
违 纪 处 理 规 定
1、本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且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2、取消该学年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包括评优评先、入党和奖助学金等。
3、情节严重者取消专升本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学生干部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者,除上述处分外撤销所有职务。
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