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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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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生处)关于及时报送2014年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

2014年03月24日 14:21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定期报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通知》(鲁教学函〔2014〕3号)要求,自2014年3月起,我校需每月1日前上报201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

为保证就业数据及时上报,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统计和审核,及时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录入学生就业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错报。上报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根据省教育厅反馈的信息对各学院上报情况在校内予以公布。

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是反映各学院就业工作动态和成效的重要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数据的录入工作,加强对就业数据统计的分析工作,研究就业数据的变化趋势,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推进我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和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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