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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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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新生入学期间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05日 17:38  点击:[]

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了,现对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录入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手续办理的要求,2014年在暑假期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后需要拿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网上回执录入。为了及时、高效地为学生办理贷款合同回执录入,帮助新生成功获得贷款,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校回执录入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9月22日集中录入回执。请各学院统一收齐新、老生的《受理证明》(注:合同书、支付宝说明等无需上交),于规定的录入日期之前上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请各学院安排2名学生在指定的日期到学生工作处协助录入贷款回执。各学院录入时间安排如下:

全院贷款回执录入时间安排表

学院名称

录入时间

工商学院

9月22日

经贸学院

2014年9月23日上午

劳动关系学院

2014年9月23日下午

会计学院

9月24日

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9月25日上午

艺术学院

2014年9月25日下午

机电学院

2014年9月26日上午

人文学院

2014年9月26日下午

(地点另行通知)

(二)具体要求

1、为方便回执信息的录入,各学院在收取《受理证明》时,要组织学生在《受理证明》的背面写上本人所要交学费金额(小写)、住宿费金额(小写)、联系电话和学号。

2、仔细核对学生个人信息(如:学生学院、班级、学号、正常毕业时间等),是否与学生情况相符、是否盖章齐全等;如有错误请在《受理证明》上及时更正。《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受理证明》中虚线以下部分由学生本人剪下,自行保管备查。

3、各学院同时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填写电子版一份。随《受理证明》一同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dglxyxszz@163.com)。

4、各学院要组织好学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以确保回执单信息的准确。如有特殊情况,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统一要求,回执单要在9月27日以前全部录入贷款系统,逾期未交的,将视同放弃贷款。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学生贷款成功。

二、关于报送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

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为全面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现将报送2014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总结要以统计数据为支撑,全面真实反映本学院在保证资助经费落实、“绿色通道”畅通、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反映渠道通畅、资助政策宣传到位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图片资料

图片以暑期资助活动、绿色通道、灾区新生资助、入学后关怀等新生入学资助工作为内容,展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全面关怀,要求主题明确,画面清晰,每幅图片配100字以内文字说明。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各学院请于9月20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及图片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sdglxyxszz@163.com)。

三、对我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2014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2014级新生认定工作的要求

1、10月7日前,各学院收齐2014级新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注:《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的夹页)(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调查表》必须是按要求填好内容,盖好章的。

2、为方便备案,学生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父母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烈属证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身体残疾的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病例复印件;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其它能有效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要求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提供,并将所提供的材料按以上顺序一起报送。

3、10月6日—9日,各学院成立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组织班主任和学生认真学习《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4、10月10日—14日,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成立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组长必须是相应班主任,学生成员一般应由家庭不贫困且被同学普遍认可的学生组成,成员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附件3)一份和《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登记表》(附件4)一份,于10月11日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评议小组成员的确定要有严肃性,一经确定,除非由于公示原因,由学院工作组做出变更,其它情况下不得随意调整。

5、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查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组织学生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

6、10月15日—17日,各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认定工作。班主任必须作为评议小组组长亲自组织并主持所在班级的小组评议活动,不得由班长等学生干部代替。

7、10月23日,各学院将《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6)(以下简称《统计表》)填好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hxyxszz@163.com

8、10月24日,各学院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老生)(按《统计表》上的名单顺序排列)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9、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10月30日结束。

10、公示结束后,10月30日各学院到学生工作处领取空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根据评选结果建立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二)开展老生认定工作的要求

1、老生认定工作中,主要做好2012、2013级学生的复查、调整和备案。

2、各学院认真组织2012、2013级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7)。需要父母签字和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和签章的利用十一假期带回办理。

3、按照新生的上报时间报送调整后的名单和有关材料。

(三)在认定工作中,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尤其对老生,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四)认定工作中,为加强监督,学校设立举报热线电话,接受检举。电话:88617795 联系人:刘老师。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登记表.doc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doc

4.评议小组成员登记表.doc

5.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doc

6.山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信息.doc

7.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及家庭情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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