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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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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生处)关于举办“平安银行杯”山东省大学生征信微电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4年07月07日 16:27  点击:[]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征信知识讲堂”活动影响力,倡导校园信用文化,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定于2014年举办“平安银行杯”山东省大学生征信微电影大赛。

一、活动目的

鼓励大学生开展优秀原创影视作品创作,塑造青年群体诚实守信品德和形象,传播守信正能量,倡导校园信用文化,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征信知识讲堂”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二、活动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主办;平安银行济南分行协办。

三、参赛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2014年6月-11月。

五、活动进程

(一)作品提交。参赛人员或团队填写报名表,并于2014年10月17日前将作品DVD数据光盘(两套)及纸质报名表邮寄至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征信管理处。

邮寄地址:济南市经七路382号,邮编250021。

(二)大众评选。所有参赛作品将在山东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展播,并在高校范围内进行投票。

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7日8:00—11月2日24:00。

(三)最终评审。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成立作品评审组,于2014年11月14日前完成对参赛作品的最终评选。

(四)表彰奖励。11月下旬,举办颁奖典礼,并为获奖作品和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金1万元;二等奖奖金8000元;三等奖奖金5000元。

六、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围绕“征信、信用”的主题,展现当代青年大学生文明守信的青春风采,要求内容新颖,思想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要求,体裁限定为故事片。

(二)参赛作品片长不少于300秒,不超过900秒,格式为MPEG、WMV、AVI格式,技术指标须达到电视播放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要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必须有演职人员表。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有剽窃、抄袭或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以及连带)责任;未经及时发现,此后产生的法律后果、责任,仍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作品所有权属于参赛者本人,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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