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4〕4号)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度省级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全日制在校生及其班集体(不含2013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由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评选产生,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一)先优评选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附件1)有关规定推荐候选人、候选集体。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4月8日—4月13日:学院评选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
(二)4月14日:各学院上报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核。
(三)4月15日—4月16日: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公示、上报。
(一)各学院组织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分别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2-3,一式2份,双面印制,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并附带一张候选学生电子版生活照片(照片命名为:省优秀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专业班级+姓名),各学院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见附件5-6,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集体需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2份,双面印制,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并附带一张电子版班集体合影照片(照片命名为:学院专业班级),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7,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三)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4年4月14日16:00前报送至学生处,联系人:朱敏,联系电话:0531-8861779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朱敏办公平台邮箱。
1.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