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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010年05月26日 12:10  点击:[]

学校的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因此创造优美、整洁、适宜的宿舍环境,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宿舍的公共秩序是每一个住宿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将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颁布如下:

(1)遵守作息制度,各楼大门晚间十点关闭,凡闭门后出入的住宿人员,须进行登记验证。

(2)未经老师批准同意,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不准在宿舍内乱张贴海报、乱拉绳索、乱打铁钉、乱动公用设施和他人财物。

(4)宿舍应保持肃静,严禁大声喧哗及放高音响, 22:30后所有宿舍必须熄灯就寝。

(5)各宿舍按名单顺序轮值,负责房间卫生打扫情况。

(6)个人物品放置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妨碍他人,影响宿舍公共卫生。洗手间、下水道内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7)禁止带入和使用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等非安全器具和用品。违规使用上述非安全器具,经查实,没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8)手机充电器、台灯等电器,使用人在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电源、拨掉插座后人员方可离开,否则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9)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变线路及窃电等不良行为。

(10)禁止从宿舍内向外泼水、投掷酒瓶、杂物等。

(11)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及时关好门窗,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发生失窃案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吸烟、喝酒、打麻将等一系列不良活动。

(13)严禁在宿舍内及楼区使用明火、点蜡烛,烧酒精炉等.

(14)禁止在公寓区内燃放鞭炮、烟花、焚烧废纸杂物等.

(15)严禁破坏公寓楼道内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消防设施不准用于其他用途,严禁攀爬翻跃门窗。

(16)提高警惕,注意防盗,晾干的衣服要及时收起,贵重物品和钥匙妥善保管,离开房间时应锁好宿舍门、衣橱锁,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发生失窃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办公室。

(17)发生火情应及时自救拨打119报警并报告物业管理办公室,当火势无法控制时应及时撤离现场。

(18)不准在宿舍或楼道内打球、踢球以及进行其他易造成公物损坏的文体活动。

会计学院

二零一零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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