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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团支部工作条例

2010年05月20日 12:02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的基层工作,推进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组织、引导、服务青年和维护广大青年权益的重要阵地。

第二章 支部设置

第三条 团支部一般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建立,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应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支委会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支部换届选举在辅导员指导下进行,候选人由上届支委会提名、团员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经过团员充分酝酿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民主选举。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报学院团委批准。新生团支委成员可由辅导员推荐,报经学院团委批准产生。

第五条 团支部须设若干个团小组,每小组成员10人左右,一般根据寝室分布、成员性别等划分。团小组长可由小组成员推选,或团支部委员会酝酿提名,报经辅导员批准。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 团支部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思想建设。结合时事热点,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青年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成长,帮助青年团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团员意识教育,努力提高团支部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组织建设。加强团支部委员会建设,按期换届。团支委成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要求,主动完成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组织信息统计、“推优”等工作。

(三)制度建设。坚持“三会两制一册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支部工作手册,团课),建立健全团员档案管理、活动资料归档等制度。

(四)班风学风建设。团支部与班委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班级班风、学风建设,切实引导团支部成员搞好专业学习,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素质拓展工作。结合专业年级特点和青年成长成才需求,科学规划班级素质拓展活动,组织团支部成员积极参与文娱体育、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素质拓展活动,全面提升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认真规范填写《本科生素质拓展活动认证手册》。

(六)积极配合上级党团组织和班级辅导员做好相关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团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完成团总支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团员开展理论学习、文明创建、素质拓展等活动。定期组织召开小组生活会,关心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团总支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团总支做好团员管理、团内评优、团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等工作。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主持制订支部工作计划,会同班委会规划素质拓展活动,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注意发挥支部委员和团小组长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解决支部成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班级辅导员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好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安排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团内各项会议、活动的记录。

(二)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情况,做好管理和接收新团员工作,督促团小组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教育工作,认真办理入团手续。

(三)做好团组织信息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及团员证的使用、管理和注册等工作,按时收缴团费。

(四)做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团内评优评先,做好团支部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五)协助团支部书记、班长做好班级素质拓展活动规划、认证工作,及班级同学《素质拓展活动认证手册》的填写工作。

第十条 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党团组织的安排和团支部成员需求,制订团支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结合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上级党团组织的相关任务,做好宣传发动、通讯报道等工作。

(三)经常收集和分析团员青年的意见与建议,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诉求。

(四)根据班级实际,做好板报、班刊的编写等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研讨、交流等活动。

(五)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团支部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团员青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十一条 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是团的基层工作骨干,要主动做团员青年的表率,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扎实。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三会两制一册一课”制度。团支部大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团小组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团课每学期至少2次。每学年初以团支部为单位到学院团委进行团员证注册,并将《团支部工作手册》上交学院团委审核,以团小组为单位开展教育评议。团员无故不参加团的活动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团纪处分。

第十三条 团费收缴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收缴团费;组织委员收到团费后,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登记并签注日期,并及时上交校团委。不按时缴纳团费者,按《团章》相关规定处理;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可本着自愿原则缴纳团费。

第十四条 计划总结制度。团支部应按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应有工作总结。团支部的计划与总结在辅导员指导下完成,并书面上报学院团委。

第十五条 发展团员制度。程序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培养考察(一般不少于半年);支委会提出发展意见;学院团委审核;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学院团委审批;入团宣誓,颁发团徽、团员证。

第十六条 团内奖惩制度。按有关规定和上级团组织要求,组织评选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积极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小组。团支部对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应及时进行表扬或上报上级团组织予以嘉奖。

第十七条 “推优”制度。做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程序是:团支委讨论酝酿产生拟推荐对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含团小组长)或团支部大会表决产生正式推荐人选;组织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上报学院团委审核。

第十八条 请示汇报制度。团支委应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和辅导员请示、汇报工作;畅通信息渠道,遇有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等应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活动管理制度。团支部活动应严格审批程序,支部内活动应征得辅导员同意,院内跨支部活动应征得学院团委同意,跨学院活动和校外活动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第二十条 资料归档制度。团支部的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团员档案、《团支部工作手册》、活动资料等纸质和电子版档案。组织委员更换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学生毕业时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将团员档案、活动资料等上交学院团总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由共青团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院团总支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院

201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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