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9年02月25日 11:18  点击:[]

各位老师:

为规范本学院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学校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开展全校范围内期初教学检查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办公平台《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1月25日)、《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2月23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我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检查采取学校专项检查和二级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由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自行制定方案进行检查。学校专项检查主要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现场抽查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会计学院检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邱兆学、曲德祥

副组长:鞠永强、杨琪、主子元

成员:陈美荣、张飞腾、张杰、王培培、刘振晶、张文霞、彭利达、卜俊清

报表上报:周阳

二、检查时间

第1周至第2周,即2019年2月25日至3月8日。

三、检查内容

(一)落实课前准备工作

1.开学第一、二周进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主要检查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课程考核实施方案、课件、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点名表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

2.所有授课教师将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教案、课件、教学日历、课程考核实施方案等教学资料在228日(本周四)前上传至清华网络教学平台(新开课教师至少上传教学资料的三分之一)。本学期重点推动清华优慕课网络在线教育平台的运用,组织利用在线教育平台开展现代信息技术和课程深度融合工作。

3.第一、二周任课教师原则上不能请假。课程一经学生选定,任课教师或学院不能无故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他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4.任课教师请提前熟悉课程安排、教室地点和教学设备,确保上课周次、时间、地点、教师、学生信息无误。

5.教研室方面:主要应包含集体备课、相互听课、教学研究、教学观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活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组织编写课程教案、组织考试试卷命题、审核、阅卷和归档、建立教学档案等内容。

(二)课堂教学

1.上好开学第一课

教师第一堂课必须把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详细告知学生,内容包括教学基本信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主要教学内容和安排、参考资料、参考网站、实验和作业的详细说明和要求、学习注意事项、成绩构成、考勤要求、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以上内容应有PPT或下发纸质材料。

认真备课,精心设计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兴趣,教书育人相结合,促进学生学习。高度重视课堂教学,严格遵守教学工作纪律,维护教学秩序,按时上下课(提前5分钟到教室),严格执行课表安排,不允许私自调停课。

2.关注教师到位及学生到课情况。

3.教学环境方面:教室设施,教学用具,多媒体设备,实验器材,灯光及卫生,课堂纪律,教学氛围等。

(三)做好学生成绩复查工作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核对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请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成绩,针对疑问需要复查成绩的学生,请于2月25日之前将《学生复查成绩申请表》(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交周阳老师处。2月26日统一交至课程所在学院,课程所在学院在接到申请后,安排该课程授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复核试卷(成绩)。3月1日前将复查结果通知学生。逾期未上报成绩复查申请表的学生,将不再提供成绩复查机会。

(四)认真做好补考考试工作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将于开学第二周至第三周内进行(注: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因期末考试不及格或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可以参加本次补考。无故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考试作弊的学生不能参加正常的补考。

(五)认真做好重修及漏补选工作

1.重修。开学第一周内将组织安排学分制本专科学生重修报名工作,此次重修将采用网上重修报名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管理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学校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的,必修课应按规定重修,选修课可重修或另选。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致。

2.补选。开学第一周内将组织全校公选课、专业选修课、大学英语选修课、体育俱乐部的漏补选工作,针对漏选或选课门数不足的学生进行网上补选课。具体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安排

(一)检查人员安排

周一:鞠永强、主子元、彭利达;周二:杨琪、张杰;周三:陈美荣、刘振晶;周四:张飞腾、卜俊清;周五:张文霞。

注:(1)负责检查人员提前一天查看《会计学院学生课表》、《会计学院教师课表》,选择抽查班级或教师;

(2)以上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各位老师可以自行协调并向教学院长汇报;

(3)检查期间为前两周。

(二)工作安排

1.开学首日由当天检查人员到423办公室领取纸质附件1《开学第一课检查表》,填写好后当天交到423办公室周阳老师处,当日报送教务处;

2.每日由学工办刘树松老师负责统计《开学首日教学检查汇总表》(附件2)中学生报到情况;

3.每日由检查人员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开学检查日报表》(附件10),当天交电子版到423办公室,由学院归档留存。

会计学院办公室

2019-02-24

山东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