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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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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会计学院201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办法

2016年04月13日 10:44  点击:[]

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创新精神的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 推进学分制的进程,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挥专长,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

会计学院成立2015级普通本科生院内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

组 长: 孙丽雅

成 员:白玲、王洪丽、刘洁、鞠永强、冯倩、张东廷

工作小组的职责:

(1)制定转专业基本办法;

(2)审核转专业申请学生的资格;

(3)笔试、面试的组织;

(4)最终录取人员的成绩审核;

(5)与职能部门信息的沟通与相关信息公布。

二、转专业接收名额

会计学院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额

专业

2015级现有

学生人数(人)

拟接收转专业

学生人数(人)

审计学

75

7

财务管理

143

14

合计

218

21

三、接收(院内外)转专业学生选拔方案

(一)转专业条件

按照《办法》文件中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执行。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详见《办法》第二章);

2、政治思想觉悟高,学习认真刻苦,身心健康,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

3、对转入专业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有较强的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4、已修读的全部课程无挂科科目,没有作弊、取消考试的科目,英语、数学最低分85分以上;

5、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面试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1)专业学习优秀,在相关学科竞赛中曾获校级以上奖励。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干部。

(3)积极参加学校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二)转专业原则及录取办法

对具备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跨大类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都可以申请院内外转专业,学院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如下:

1、笔试课程:凡申请转入审计学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需加试《微积分》、《大学英语》、《会计学》课程。笔试科目成绩单科不及格的同学不能参加面试,将学生笔试成绩排序,按照拟接收人数与面试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范围。

2、面试程序:学生自我介绍、老师提问、现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过程中学生所需回答问题由学生随机抽取。

3、录取办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然后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参照学生具体情况调整录取人数,最终划定录取分数。

4、笔试和面试时间:由会计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会计学院网上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学生本人。

四、时间安排

1、2016年4月8日,上报会计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名额、选拔方案、笔试科目、面试学生的选拔办法及面试内容和方案、排序原则等。

2、2016年4月12日,学生可到教务处网站查询各专业拟接收跨学院及院内转专业学生名额、选拔方案、笔试(面试)科目及时间、排序等。

3、学生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2016年4月13日至17日学校将开放转专业报名模块,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并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前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本人签字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未经网络报名的申请无效,逾期不再办理。

4、学生所在学院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的名单及申请材料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19日报教务处,经复审无异议后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予以公布。

5、2016年4月27日,会计学院组织《微积分》、《大学英语》、《会计学》统一考试,4月30日有关专业进行面试。

6、2016年4月30日,会计学院上报各专业录取名单。

7、2016年5月13-20日,教务处复核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复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予以公示,同时为后续学籍及成绩处理等工作流程做准备。

8、若发现不符合转专业条件或笔试、面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则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视其情节给其相应的处理,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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