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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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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22日 12:06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5)14号)文件要求,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预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借款学生个人信息维护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贷款预申请宣传,进一步加强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并扎实做好毕业生确认工作。认真组织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在系统中填写学习、思想情况及助学贷款申请意向。

在校期间,借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两次,并由老师对学生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满足登录次数要求并通过审核的学生方可继续申请下一学年的贷款。

对于申请续贷且未按要求维护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个人信息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可要求学生现场维护。对于坚决不维护的学生,贷款银行将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续贷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已经启用,高校对续贷声明的审核功能将于2015年6月初上线启用。

对于生源地助学贷款遇到的各类问题,可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

二、认真、细致,做好贷款申请工作

(一)申请对象及名额

2013、2014级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

2015年省资助中心下发到我校的贷款额度为575万。以此为依据,确定各学院贷款预报名名额,见《山东管理学院“申请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申请条件

除符合《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请登录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sdmu.edu.cn查看)第二章第六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外,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学生原则上是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去年申请办理了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今年如要继续贷款,相关信息必需重新报送

3、《已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县(市、区)》(附件2)中所列以外的地区暂不能申请本次助学贷款。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本次仅能申请2015-2016这一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资格审核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

(四)学生信息的采集及报送

1、由学院统一组织申请学生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3)、《山东管理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调查表》(附件4)。其中,附件3、4文本稿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回去办理贷款使用、一份由各学院负责装入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粘贴页。

2、下发学生贷款需用的证明表格《山东省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5),学院负责盖章。

3、由学院自行登陆院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并将本学院学生信息按要求录入后,在系统中将数据导出。登陆网址http://loan.xszz.gov.cn/2015/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61

①各学院的分配名额点击左侧“首页”即可查询。录入的总金额及人数不得超出各学院已确定的分配总额和人数。

信息采集注意:家庭详细住址具体到门牌号;专业填写准确、规范;系统的密码请与校资助中心联系。

②在系统数据导出后,学院有关贷款学生信息数据库电子版已报送至校级系统,各学院根据导出电子表完成《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用汇总表》(学校版)(附件6)(A4纸,一式一份),于6月20日前送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dglxyxszz@163.com。联系人:刘珊红,联系电话:89636958。

③助学贷款的后续工作,如网上申请、具体办理等工作,由申请学生暑假期间(7月中旬开始)回各自所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办理。

4、信息采集、材料报送日期及要求:

①各学院于5月29日上午将学生信息采集完毕,并完成系统报送工作。

②2015年9月份开学后,各学院将学生带回的《贷款回执单》送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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