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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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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转学生处)

2015年05月20日 09:24  点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校2015年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持续深入开展活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高校学生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于秉承我校“双立教育”、维护校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制订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于5月-10月份深入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创新宣传形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积极联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等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活动。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着重开展“我诚信,我快乐”主题演讲比赛,“诚信伴我成长”征文比赛和 “诚信自强之星”评选三项活动,同时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二)活动形式

1、通过举办图片展、DV短片、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演讲、微信公共平台、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金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

2、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宣讲诚实守信事迹,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组织一次受资助学生进行爱心反馈活动。

3、结合纪念抗战70周年,根据学校有关活动要求,讲抗战老兵故事、巡访老兵,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爱国、勤俭节约意识,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抵制高消费或奢侈浪费行为,珍惜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爱心。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6日——2015年10月31日

四、活动评比

(一)“我诚信,我快乐”主题演讲比赛

9月份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我诚信,我快乐”主题演讲比赛。各学院可通过初赛,选拔1~3名学生参加全校演讲比赛。内容要紧扣“我诚信,我快乐”的主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

演讲比赛前2名获奖选手,自制演讲视频,并推荐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省比赛。

(二)“诚信伴我成长”征文比赛

10月份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大学生“诚信伴我成长”征文比赛。各学院可通过初赛,选拔5~10篇学生征文参加全校比赛。征文内容要求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字数不超过2000字。征文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

征文比赛前2名优秀征文将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全省比赛。

(三)“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10月份组织开展全校“诚信自强之星”预选名单评选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1名品学兼优、自强不息、诚信做人的优秀寒门学子,推荐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评11月份的山东省“诚信自强之星”。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于10月25日前将学生的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和加盖公章的《山东高校十大“诚信自强之星”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一并发送至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评选出1名预选名单上报。

五、及时报送活动方案、活动报道及活动总结材料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成功经验,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一)报送材料包括:

1.本学院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方案;

2.具体时间、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宣传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图片及视频、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

(二)报送时间

1. 2015年6月1日前,请各学院将主题活动开展方案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2. 2015年11月1日前,请各学院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报送材料纸质的加盖公章,送到科研办公楼110房间。电子材料通过办公平台邮箱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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