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 学院首页  
站内搜索:
 
最新资讯
·会计学院赴齐河县开展党建结...
·暑期社会实践|寻访黄河红色...
·会计学院召开处级干部调研成...
·会计学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
·会计学院院长邱兆学一行赴临...
通知公告
·关于筹备成立山东管理学院校...
·山东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科研助...
·山东管理学院会计学院2023年...
·会计学院关于组织参加党的二...
·关于启用山管易班“校园521”...
制度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会计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

1、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修订和执行,制定和修改教学大纲。

2、研究、制定并落实学科发展计划,组织科研和学术梯队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科研工作。搞好学术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3、负责组织课程基本建设, 制订各课程建设规划、标准和实施办法及其他教学文件。搞好实验研究和实验室的建设计划,进行课程建设和实训室建设。

4、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安排各学期的教学任务,组织教学研究活动。

5、制定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积极引进高水平人才。组织教师的继续教育和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协助学院领导进行本室的定编。

6、研究教材建设规划,落实教材的订购计划,安排年度教材编写、译著计划并组织实施。

7、组织好考试命题、成绩评定和教学质量分析。

8、参与组织专业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任务的实施和成绩评定。

9、负责本室人员的考核及考勤工作,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工作,为津贴和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

10、配合党支部作好教师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11、定期总结工作,搞好文档建设与管理。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5日 08:40 点击:

上一条:会计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管理学院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