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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科院会计中心

2013年07月24日 15:10  点击:[]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会计中心于2003年12月正式成立,这是山东省农科院实施强院建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东省农科院对财务管理机制的重大改革,更是适应新形势下农业科技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鲁农科人发[2003]40号文的精神,会计中心是集会计核算、结算、监督、服务职能于一体的院内会计机构,目前隶属院财务计划处。主要负责院机关、院属驻济单位及所属非独立法人经济实体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负责院属驻济外单位会计委派及管理工作,参与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及制定财务计划。成立之初,中心内部设有三个科室:机关业务科、事业核算科和综合科;2004年5月,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原财务计划处流动资金管理科整建制转入会计中心,成立会计中心结算科。中心研究制订了新的内部业务流程,2004年6月1日结算科正式运转。
会计中心现有职工22人,其中向济外单位委派会计人员4人。中心工作人员全部是通过竞争上岗,从全院100多名会计人员中择优选拔的,全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高级会计师3名,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人员占70%以上,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人18人,占81.8%,平均年龄30.3岁。
按照院党委要求,会计中心坚持“三个不变”原则:即各单位资金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开支审批程序和权限不变;会计责任主体不变。中心按照规范运作、依法监督、文明服务的要求,提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目标,树立和倡导“客观公正、廉洁诚信、提高技能、文明服务”这一核心理念。
中心成立后,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和制度完善,组织职工进行“大思考、大讨论”等活动,增强会计人员文明服务的意识。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山东省农科院会计中心岗位责任制》《山东省农科院会计中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会计中心业务处理规程》、《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会计委派工作暂行办法》《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会计中心考勤休假制度》《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会计中心内部工作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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